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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聲明一下,我不是要介紹陳綺貞的歌,我沒有這樣的資格。
當我說出:我要去紐西蘭一年,大家都問:為什麼?
為什麼要去一年?為什麼是紐西蘭?為什麼拋下台灣的家人工作?為什麼不好好打算你的未來?為什麼不能好好安定下來?
說真的,這些問題的答案,我一個也沒有。
為什麼要去一年?因為他簽證是一年,我沒得挑?
為什麼要去紐西蘭?因為我剛好有抽中?
為什麼拋下台灣的家人工作?可以告訴我拋下的定義是?如果他們需要我,我還是會回來阿,至於工作,我可以保證如果我做這份工作一輩子,得到的又是一堆不上進的責難。
為什麼不好好打算你的未來?那麼現在呢?
為什麼不能好好安定下來?相信我,這個問題我也問了自己好幾千遍。
很多時候,大家討論著為何要旅行,遠行的意義在哪裡?
為了體驗人生、文化的衝擊、逃避愛情的折磨、重新生命....
對我來說,旅行的意義像是所有的綜合,又像不具有任何的意義。
就像朋友所說:我不過是個飄泊的浪蕩子罷了。
對我而言,旅行的目的不是在哪個景點中體認到歷史文化的衝擊,更多的目的是在旅館中煮著自己的晚餐,聽著隔壁陌生的語言。
又或者現在坐在麥當勞中,打著沒人看的旅誌,耳邊重來臨座的嘻笑聲。
或許你說,這在台灣辦不到嗎?
可以的,但是有差別,因為那些場景你始終熟悉,語言也沒有任何隔閡,他缺少的是一種若有若無的疏離感。
或許我期待的,是一種存在其中卻又脫離的奇異感覺。也是這樣的情緒拉著我,背著行李在各地流浪,從台中、'台北、回到雲林,又逃到南境。
別問我旅行的意義,告訴我留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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