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閒聊,一些雜記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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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震過後,忽然間大家討論起建築師、結構技師借牌的問題、討論起土壤液化,也討論起我們要黑心建商負起代價的司法正義。好像再地震之前,這些問題沒有問題似的。

 

還記得之前內政部要公布台灣地質敏感區遇到的問題嗎?我相信清境(還有一堆高山風景區)民宿業跟旅遊業一定會先跳腳,然後在「民意」壓力下,這些又是不了了之吧。就像這次要公布土壤液化,也是一堆房仲業先跳出來說:「公布了也只是造成恐慌跟地價狂跌,根本無濟於事。」這句話有真有假,假的是「無濟於事」,真的是「地價狂跌」。然後去他媽的恐慌。

 

無知很幸福,因為如果不公布的話,房價繼續漲,轉手後可以再加買一間,萬一那天倒楣地震倒了可以怪天怪地怪政府,剛好脫手換你的下家家破人亡的時候,還能當個善良第三者捐錢賑災作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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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阿姨突發奇想,想說自從外公外婆過世之後,姊妹們的回娘家就跟浮雲一樣難以追蹤,所以決定從今年起要每年初三辦一次姐妹會(我終於有一個過年要出國的好理由了)

由於今年太過突然,所以我就被突襲了,只好硬著頭皮跟我阿母回去。

要說親戚的關心到底有沒有惡意我實在是難以判定,但是白目一定有。

就是人家小孩工作順不順利、有沒有男女朋友,要不要結婚,生不生小孩,要生幾個,薪水多少,要給爸媽多少錢

說真的,都不是你多嘴要關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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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懶,所以我恨懶得花精神力氣去管人家閒事。

 

相對的,我很討厭別人來管我的閒事。

 

可是我家住鄉下,不是那種鄰居遠在2公里外的鄉下(我多希望住那裡!),而是那種鄰居親戚三不五時就會過來閒嗑牙的鄉下,七公八婆躲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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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 Gods have to find their way to surv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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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迷Supernatural,所以看到美國眾神的介紹中要拍成影集(美國眾神是在2001年出版),我一心以為要拍成影集的影集指的就是2005年的Supernatural,然後發現其實是一場美麗的誤會,雖說Supernatural的創作者Eric Kripke說過Supernatural的確是有受美國眾神的影響,但正宗要翻拍成影集的是由湯姆漢克的製片公司Playtone拍攝,準備2013年(maybe?)在HBO上映的American G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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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快倒了,農保也快倒了,國保是下一個準備搶灘的後浪。


至於公保,還有退撫基金?當然不會,阿九說要撐著,這些鐵票們餓死了會動搖國本,喔不是,是動搖黨本,黨本不能空,就算搖斷國本也要撐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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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這本書的當下我很迷惑,作者是敘寫「旅人」的漂泊,還是「無根」的遺憾?不,我想我一開始就搞混了,就跟八重跟泰造一樣,這就是為什麼八重會跟孫子講出「我不知道該教你們什麼,因為我們這一輩子只知道逃避而已。」

很多時候我們一直以為所有的事情都有規則可循,就像六法全書記載的,殺人放火、酒駕肇事該受刑罰(事實上卻不一定),或者是像教科書上,家庭的組成要有祖父母、父母、小孩(同性戀該如何?)。人生愈走愈長,愈是發現太多事情的規則不過是一種常態或是人自以為是的高標準罷了。

 

誰說面對承擔的人就是勇夫,而轉身逃避就是膽小鬼?我相信大多人都會說:「難道不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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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說我對哪個作家感到忌妒,Nick Hornby絕對是其中之一,但忌妒的不是他的文筆,並不是說他的文筆不夠好,只是畢竟英語不是我的專才,這點我可比較不起。讓我忌妒的是,他對搖滾樂、爵士樂或是藍調音樂的認識之多,可以信手拈來貫穿整個故事,不管之前的「失戀排行版」還是這一本,都會在任一章節中感受到音樂的流竄。

「赤裸的茱麗葉」整篇故事是從一個不甚頂尖,但也小有名氣的前美國搖滾樂手克洛(當然這是杜撰的角色),在發行了最受歡迎的專輯「茱麗葉」後就消失無蹤,留待一群死忠樂迷的遺憾,在網路上架構起一個社群討論、揣測甚至編撰起故事。就像有人會到約翰藍儂死亡的地點,描繪槍手的動作。這些歌迷則是尋找任何有關他消失的原因,或是他的去處。

鄧肯是重度樂迷,自稱且是社群認可的「克洛學」專家,他研究克洛每一張專輯、每一首歌,也聽遍每一張靴腳唱片,他的生活離不開克洛,連他交往15年的女友安妮也被拖下去淌了一身渾水,遠從英國飛去美國走了一趟克洛朝聖之旅,從那個讓克洛下決心(?)離開樂譚的小廁所,到傳奇專輯「茱麗葉」的謬斯─克洛前女友貝蒂的家,而鄧肯就是在貝蒂住處遭受一個小克洛迷的打擊,而重挫了身為克洛學專家的自信。

如果故事就從鄧肯為主發展下去,肯定這本書會「嗡嗡」地發出惱人的噪音,從此讓人恨絕這些黏人不放的歌迷們。聰明的作者卻巧妙安排一張克洛即將回鍋發行的「赤裸的茱麗葉」專輯,將主線拉到了安妮身上,有效地隔離開鄧肯的過度偏執。

這張專輯是安妮首度用自己的觀點而非鄧肯的評論去聆聽,也因此發現她與他之間的差距,並且藉由她自己的評論意外地與克洛本人成了網路筆友甚至最後見面,而克洛的生活也藉由網路的媒介浮現出來,跌破眼鏡的是他的生活並不是歌迷所猜測的傳奇,反倒是平淡的如同每個人身旁的鄰居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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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是失去,還是認知正在失去的事實?

阿玆海默症,或是我們白話一點:「老年痴呆」。這本書的主角─老國王,也是作者的父親所罹患的,就是這種疾病。

作者的家族似乎有著詛咒性的遺傳因子,在開頭的第一段中作者憶起他的祖父和童年的他的互動,已經展開未來他與父親相處的線索。

阿玆海默症並不是致命的絕症,他既不像癌細胞吞噬你的身體組織,也不像血脂肪伺機截斷你脆弱的血管,他緩慢而磨人。他像硬碟裡潛伏的病毒,一點一滴地啃食你的資料庫。首先是一些支微末節的東西,可能是車鑰匙,或是前天鄰居送來的點心;再來是一些新舊的回憶,這些記憶就像是一堆散落的拼圖,失去次序而不停地被拼貼;接著是親友的長相跟年紀,一個他記憶中小女孩為何變成一個男孩母親,這是他想不透的迷團:然後他忘了自己,又或者說他忘了自己擁有過什麼,失去過什麼。

對於患者本身,疾病帶來的,大部分不是痛苦,而是迷惑。他們對於以往輕而易舉的工作,漸漸脫離掌握而困頓,通常他們怪罪於記憶的退化,像是老化的冷氣機開始發出嘎唧的怪聲音,然後他們發起脾氣,或是默然接受。一開始,他們揮刀對抗的,就不是正確的敵人。漸漸的,疾病癱瘓新記憶形成的功能,把患者放在一台壞掉的音響上,跳針似地重複一些行為那些患者認為還沒做/問的事情;接著既有的記憶也因為疾病的侵蝕而損害掩埋,僅存完整的記憶與記憶之間,也產生無法聯繫的縫隙,難以用邏輯或是可以理解的方法串聯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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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跟朋友聊天,他突然蹦出:「老師是不是腦殘啊?!」

我不能保障全部(因為有老友當老師,我確定他算正常),不過就我求學生涯來看,腦殘不少,但絕多數是混帳!

「怎麼說?」

「你知道老師如果借調到縣市政府當行政就不會有特休吧!」

「恩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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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阿,除非不到最後關頭,否則永遠都不知道自己害怕的什麼。

我怕死,我承認這一點。

大概跟經痛奮戰了1-2年,坊間總說,生理期順不順利跟體質跟有沒有運動差很多,我承認我運動量少,所以每次一來,我就伴隨著嗜睡、食慾不振、嘔吐、劇烈疼痛一堆症狀,咬牙撐過那幾天。不想去看醫生,頂多吃些中藥安慰自己。

終於連止痛藥也宣告無效之後,同事瞪著我彷彿翻眼就可以往生的樣子,叼唸著等我這次結束後,一定要把我踢去看醫生。

所以那天請了2小時的假,說是為了自己,還不如是想跟同事證明:「好啦,你看連醫生也沒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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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沒上來更新,我想不出動一下掃地機器人,灰塵都厚到我走不進來了....

到底在忙些什麼?我也很想問我自己阿...為什麼我不管去哪裡吃頭路,永遠都是拿到「屎缺」?!最糟糕的是,忙了這麼多事,薪水沒有多拿,沒有加班費,年終獎金也沒有一飛沖天(還好還有),惟一得到的是破病的身軀,年初就去住院一個星期,招誰惹誰?!

回頭想想,其實搞壞自己的元兇,還是自己。

拿人薪水本來就是拿多少,作多少。作得少偷懶,被老闆抓到回家吃自己,活該!作得多,讓老闆信任工作繼續放,累死,更是活該!

尺寸的拿捏本來就是個極難的藝術,加上我這人又有強迫症,簡直是難如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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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昨天我對22k能否過關就不是很樂觀。

但是只加個600元?天!這也太汙辱人了吧!

而重點是,資方還覺得太過分?

我告訴你什麼叫做過分

當你正在煩惱該買下一克拉的鑽戒還是500萬大洋的翡翠項鍊送情婦當生日禮物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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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結果是,門票沒有被秒殺,我是被系統秒殺掉的!!!

之前用Seetickets.com買V Festival的票,他26分鐘賣光,又來個系統大當機就算了,至少老娘搶到4張票。沒想到這次Seetickets的系統居然出一招,就是讓大家在電腦前面排隊,所以冰雪聰明如我,開了N個視窗排隊進買票區,但是可能是因為跨了好幾道鹹水,還是比人家慢很多,我是在開賣後的55分鐘才進入系統的。

不過既然進得了餐廳,一定是還有空位,所以這時候我還是有希望的~

接著我看到第一個問題:他說,票是要寄到這個地址的嗎?我看著台灣的地址發了5秒鐘的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會寄到台灣來,後來想到V也是之後才跟我確認到票亭去領,我才按了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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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從新聞看到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從嘴理吐出:「要不是這個22K專案,你們這些人一毛錢也拿不到。」

一開始我以為王主委說的「你們這些人」是指那些拿專案補助費用的公司老闆們。很合理阿,應該站在「勞方」的勞委會罵罵這些領補助請人白白幫你工作的企業財團,這些所謂的「資方」,是天經地義的阿。

沒想到仔細看了內容,王大主委這句話罵的居然是這些「被壓低起新」到公司作「實習打雜工」的大專畢業生。

於是這句「要不是這個22K專案,你們這些人 一毛錢也拿不到。」頓時從正義凜然的仗義之詞,變成了皇恩浩蕩的高傲之詞。好似他是施多大的恩惠,你們這些要飯的還妄想要吃雞肉?!

好的,我們回到源頭來說,勞委會,你的工作是作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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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到了228這個日子,台灣總是會瀰漫一股很奇妙的氛圍,受難家屬每年都要舉牌要求真相,加害者會出來哀思,然後告訴人民說:「我們要忘記悲情,大歩向前。﹞而年輕一輩的台灣人對於228,除了放假,假名叫做「和平紀念日」之外,一點意義也沒有。

早期的教科書上,228不過是販賣私煙引起軍民衝突,短短不過幾段文字,好像過了36年2月28日之後,台灣又是風平浪靜鳥語花香。但是之後的政治暗殺、白色恐怖、陳文成命案或者是林宅血案,這些戒嚴時期發生的事情該不該統稱為228?

就算上面的事件也歸在228,但是存在年輕一輩台灣人的記憶中比例是多少?因為沒有真相,這些事件就像是聊齋故事一般虛無飄渺,就像是茶餘飯後的恐怖故事,說一說頂多晚上作個惡夢,隔天又是平常的上班日,Nothing Big Deal.或許,白曉燕的案件還比較讓我們膽戰心驚一些。

所以,不要再告訴我們走出悲情、忘記悲情,因為沒有經歷、從台灣的歷史中也讀不到這些真相的新一代台灣人,沒有記憶如何忘記?那些經歷過、傷痛過、卻又被政府無情抹煞歷史的人們,要怎麼原諒從來不認錯的罪人?

還原歷史的真相並不是揭開傷口灑鹽,而是要告訴人民,你願意讓人民知道你犯過什麼錯,而你不願意再犯。如果連公開的勇氣都沒有,要人民如何相信你知錯也將改正?就算是聖人也難以擁抱這樣的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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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是不是最近唱片圈太過平淡,所以NME才來炒一些藝人之間的口水冷飯來稱一下版面?

不過八卦是國人應盡的義務跟責任,藝人都大方(?)地開金口幹譙彼此,我們就當笑話看一下好了~~

一、Jon Bon Jovi 槓上 Axl Rose:

 "That motherfucker hasn't made a record in 13 years and he gets all that attention. You know what I've done in 13 years? A lot." (New York Post, 2006)

(那個狗娘養的傢伙花了13年錄一張專輯,然後得到所有的注意。你知道我在13年間作了什麼?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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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車禍發生後,你們這些警察、行政長官從一開始就在護短!

意圖把事故現場的車子托走、意圖道歉了事、意圖息事寧人、最後還警告人民跟民進黨不要把"單純"意外轉成政治事件。

這時候我們才發現,原來這場車禍就是"上揚唱片行"的馬路版阿~~

其實一開始我們也只當作是"一般"車禍,畢竟台灣警察超速、闖紅燈、逆向行駛、違規停車、紅燈右轉哪一樣沒有好好地跟人民示範過了?這場意外不過只是超速+不開大燈+逆向行駛+腳廢掉不會踩煞車煞車臨時壞掉的綜合狀況罷了!

郝不知羞恥市長後面放了一個馬後砲說:「北市的警政單位螺絲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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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angel坐了快一年的"屈居2線"、史上最宅的總統。

台灣在他"陰冥"的統治之下,也快要迎接"對年"的來到(過了今年520後,以後的520稱做忌日)。

原本看他8年在台北的作為,台灣頂多這4年也只是停滯不前,原地打轉。

不過沒想到馬的使了一招:「內政駛牛車、外交開倒車、傾中開快車」(你說人權咧?我想想...現在台灣好像沒有這個東西了)

像這種混亂交通秩序的開法,居然沒收到一疊罰單,看在各位駕駛朋友們的眼裡,真的是"目揪紅唧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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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幾個朋友應其中一個在婚友社工作朋友的要求,義氣參加婚友社的聯誼活動。回來後,嘰嘰喳喳地聊著這個"詭異"的聯誼活動。

首先,是關於聯誼的地點。她們存有幻想,總覺得這樣的活動不是安排在高雅的飯店下午茶廳,不然就是在浪漫的咖啡館。沒想到一到地點後,居然是現在惟一只能在懷舊節目中看見的"茶店ㄚ"場景的地方,昏暗的燈光,幾串霓虹燈炮垂掛在天花板,有氣無力的閃爍著。所謂的紅娘穿著打扮近似媽媽桑,若配上旗袍跟一條沁滿香水的絲巾,彷彿跳回4、50年前的"查某間",而那些打扮現代感十足,期盼真命天子降臨的敗犬們,瞬間成為待價而沽的"小姐"。

所以,關於聯誼的第一印象,她們的幻想已經先破滅了。

但是聯誼這個活動,地點的選擇很重要,卻不是重點。人,才是決定聯誼成敗的關鍵。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

所以,人如何呢?

先談男性吧。她們說,有些就真的很需要婚友社牽線的中年歐吉桑,大約佔了35%的比例。有些是其貌不揚的宅男,大約佔了25%的比例。其餘的男主角,老實說,她們也不太能理解,為什麼他們會"淪落"到聯誼的地步。他們這些就算不是特優質,但也算是中等條件的男生,佔了40%的比例。

驚訝嗎?那我們來談談女性吧。

撇開這些去湊數的朋友,其他去參加婚友社的女性是什麼樣的類型呢?

她們皺了皺眉頭,聳肩回答我。還不錯,長相不差,每個人打扮起來就算比不上電視上的魔豆,但也小家碧玉、溫柔婉約,看來就舒服的樣子。

那麼會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宅女嗎?

她們歪著腦袋想了想,搖頭否認。也不會,談吐十分得體,不像只會跟自己獨處的小龍女。也對,台灣沒有這麼多的古墓可以藏身。

她們接著說,這些女生大都有了年紀了,雖然看不出來,但是有些都已經3、40歲了。

這麼說,這些參加婚友社活動的女性朋友們,就是現在最夯的敗犬一族囉?(還不能加上女王稱謂,因為她們尚未找到屬於她們的小奴隸。)

在爸媽或更早的年代,沒有敗犬這個名詞。30歲不出嫁的女性,是特異份子、是有難言之隱的象徵。社會沒有空間可以容許這樣的女性存在,連晚婚的男性都難以生存了。所以為了防止這樣的情形產生,在家中兒女到了適婚年紀的時候,父母就開始安排相親,乞求早日將剛成年的兒女送入婚姻的墳墓。想要自由戀愛的小夥子小姑娘,要把握時機也要顧及門當戶對,否則到了一定年紀,自由戀愛的權利就會消失不見,頭紗披上去,用踹也要將妳送入洞房。

想當敗犬?你必須要有"更積極"的態度。

但是時代帶動潮流,自由戀愛已經沒有時效性,每個抗拒婚姻的人都可以拿"找不到適合對象"當擋箭牌,延後進入婚姻、進入"成年"的時間。一開始,自由戀愛真的很自由,自由挑選對象、自由淘汰對象、自由決定分手、自由決定復合,自由地選擇想要的生活方式。隨著時間的流逝,這樣的自由不知不覺變成了陰影。對象在淘汰的過程中,數量越來越少。職場環境因應社會變動,女性的功能逐漸加強,讓女性得以在工作中可以得到一定的地位。以往,女性的成就感只能來自家庭的成功,現在多了事業這個選項。所以,當寂寞來襲的時候,工作成為最佳的避風港。

於是,敗犬的印記逐漸清晰地貼在這些女性的身上。

現在,敗犬不是因為積極的爭取而獲得;相對的,是因為對感情及家庭的消極態度,而不得不成為敗犬。有些甚至是在不知不覺中,變成了敗犬。

這讓我想到學生時代,都必須穿著制服的規定,相信這個政策曾讓許多正值花樣年華的少男少女們幹譙不已。到了大學、就業時,制服消失了,一開始,大家一定相當開心,紛紛為了裝扮自己砸下不少銀兩。

你看出有什麼關聯了嗎?

在制服時代,大家沒有選擇服裝的自由,唯一可以穿"自己"衣服的日子,一周不過一、兩天,所以一季買個兩套新衣服就夠用了。但是如果一周每天都要穿"自己"的衣服的時候,一季要買多少套衣服才夠用?配件呢?這麼說好了,我們都希望有"選擇"的自由,但是如何使用"自由"是需要學習的,否則就要付出代價。

在制服這個案例中,治裝費的攀高就是自由的代價。

敗犬就是自由戀愛下的代價。

下這個結論很武斷,畢竟還是有享受自由戀愛甜美滋味又事業成功的女性,同樣也擁有幸福的家庭生活。

重點就是,究竟是我們掌控了自由,還是最終我們被自由掌控了。

那些去參加聯誼活動的朋友下了一個結論,她們說,這種活動參加就當是個經歷,之後絕對不會讓自己走到這麼悽慘的境界。話千萬不要說得這麼絕,我相信許多參加活動的女性,也曾經下過這種承諾,但她們依舊還是參加,只為了尋找溫暖的懷抱,以及家庭的羈絆。

所以說,與其將敗犬定義為自由的代價,我倒覺得敗犬是自由的陣痛期。等到學會如何控制自由與羈絆的平衡後,敗犬即將轉型為女王。

Written by Roketbabydo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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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早晨我醒來,我的窗邊,少了一種聲音,

嘰嘰啾啾,揮之不去,

總是擾我清夢,

但是我已經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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