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搬回鄉下住,要拿到燒燙燙剛出爐的專輯就要開車去都會區(我這句話有點把年代倒轉20年的感節阿,不過現在連薪資都倒轉了....),懶人如我(對!我就是不愛運動),當然是去網路手指點一下,然後等通知取貨囉~~

 

所以完全沒有同步聽到muse的創世巨作,我想我是沒有資格再把muse頭號粉絲這個頭銜留在身上(是說也沒人承認過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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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跟同事討論要去看哪部電影,我個人堅持要看蝙蝠俠(拜託,Christian Bale那麼帥~),同事說蝙蝠俠還沒上映所以OUT,然後決定要去看蜘蛛人,我對於憂鬱高中生被蜘蛛咬之後變成英雄的故事不買帳,所以他默默又搜尋一下,約莫10分鐘後他說,不然看吸血鬼獵人好了。 

 

基本上我對打怪電影沒有太多癖好,主要是因為電影的怪物長得都挺噁爛,不過吸血鬼除外,在他們的獠牙沒秀出來之前都是正常人,而且最近在「Supernatural」的訓練之下,我對於打怪電影的接受度大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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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台灣的話,MUSE應該會稱為xx之光吧XD,不過英國太多光了,所以不興這玩意~

因為是奧運的歌曲,所以這首歌超熱血,可能是muse出道以來最陽光正面的歌曲吧(阿之前是多灰暗)。

網友說超像Queen的Style,阿恩勾,Queen一向就是這麼熱血阿,像那首Don't stop me我都覺得快要變成espn的台歌了,We are the champions不是哪次足球賽還是沙小的都會拿出來放咩~~

所以縮只要有熱血到的歌,就會說有Queen的影子吧~~(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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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這本書的當下我很迷惑,作者是敘寫「旅人」的漂泊,還是「無根」的遺憾?不,我想我一開始就搞混了,就跟八重跟泰造一樣,這就是為什麼八重會跟孫子講出「我不知道該教你們什麼,因為我們這一輩子只知道逃避而已。」

很多時候我們一直以為所有的事情都有規則可循,就像六法全書記載的,殺人放火、酒駕肇事該受刑罰(事實上卻不一定),或者是像教科書上,家庭的組成要有祖父母、父母、小孩(同性戀該如何?)。人生愈走愈長,愈是發現太多事情的規則不過是一種常態或是人自以為是的高標準罷了。

 

誰說面對承擔的人就是勇夫,而轉身逃避就是膽小鬼?我相信大多人都會說:「難道不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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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說我對哪個作家感到忌妒,Nick Hornby絕對是其中之一,但忌妒的不是他的文筆,並不是說他的文筆不夠好,只是畢竟英語不是我的專才,這點我可比較不起。讓我忌妒的是,他對搖滾樂、爵士樂或是藍調音樂的認識之多,可以信手拈來貫穿整個故事,不管之前的「失戀排行版」還是這一本,都會在任一章節中感受到音樂的流竄。

「赤裸的茱麗葉」整篇故事是從一個不甚頂尖,但也小有名氣的前美國搖滾樂手克洛(當然這是杜撰的角色),在發行了最受歡迎的專輯「茱麗葉」後就消失無蹤,留待一群死忠樂迷的遺憾,在網路上架構起一個社群討論、揣測甚至編撰起故事。就像有人會到約翰藍儂死亡的地點,描繪槍手的動作。這些歌迷則是尋找任何有關他消失的原因,或是他的去處。

鄧肯是重度樂迷,自稱且是社群認可的「克洛學」專家,他研究克洛每一張專輯、每一首歌,也聽遍每一張靴腳唱片,他的生活離不開克洛,連他交往15年的女友安妮也被拖下去淌了一身渾水,遠從英國飛去美國走了一趟克洛朝聖之旅,從那個讓克洛下決心(?)離開樂譚的小廁所,到傳奇專輯「茱麗葉」的謬斯─克洛前女友貝蒂的家,而鄧肯就是在貝蒂住處遭受一個小克洛迷的打擊,而重挫了身為克洛學專家的自信。

如果故事就從鄧肯為主發展下去,肯定這本書會「嗡嗡」地發出惱人的噪音,從此讓人恨絕這些黏人不放的歌迷們。聰明的作者卻巧妙安排一張克洛即將回鍋發行的「赤裸的茱麗葉」專輯,將主線拉到了安妮身上,有效地隔離開鄧肯的過度偏執。

這張專輯是安妮首度用自己的觀點而非鄧肯的評論去聆聽,也因此發現她與他之間的差距,並且藉由她自己的評論意外地與克洛本人成了網路筆友甚至最後見面,而克洛的生活也藉由網路的媒介浮現出來,跌破眼鏡的是他的生活並不是歌迷所猜測的傳奇,反倒是平淡的如同每個人身旁的鄰居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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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第一次買車,第一次車子「屌」在半路,第一次叫拖吊,第一次看第一台屬於自己的愛車被吊上卡車上,在這麼衰事罩頂的當下,我心底居然暗爽的是:我星期一可以請假了....

星期一還沒到,眼下還有要緊事得先處理。「大哥,問一下,如果這輛車可以修理,大概要多少錢?」一坐上副駕駛座,我轉頭問。

大哥轉頭看著我的小白,右手搔了搔後腦杓,想了一會說:「基本上你的車子車體都沒什麼大礙,就是得換掉整顆引擎,我想2000元跑不掉吧。」

啥‧米‧碗‧糕!這台車我也才花1000元買,修理要2000元?!想到我還要再倒賠這麼多錢,眼淚就很不爭氣地撲漱漱的流下來。

看見身旁的人就突然哭起來,眼淚還有欲罷不能的趨勢,司機大哥也慌忙起來,一邊開車一邊安撫我說:「如果你覺得太貴,我幫你問有沒有再便宜一點的,或許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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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跳槽去炸魚店,老闆給的職稱很好聽:「餐廳經理」,事實上工作內容就是雜工,舉凡開店搬桌椅、櫃檯點餐算錢、下鍋油炸送餐、煎漢堡、準備食材、盤點庫存、下班洗碗掃地收桌椅,除了把錢存到銀行以及跟上游廠商點貨之外,全包。而且整間店面除了老闆跟我之外,就沒人了,經理之職實質架空XD

但是可以脫離冷凍庫工作,還有顧客可以打屁聊天,外加又是處在南島有名的海邊度假勝地Kaikoura,景緻風光明媚,這份工作實在無從挑剔。

到底是怎麼找到這份工作的?我想這要歸功紐西蘭的美好讓人想盡辦法都要拿到一張居留證。

老闆是之前在海鮮工廠認識的馬來西亞華人,如果有遇過馬來西亞華人並約略交談過的,你一定很不意外地聽見他們對政府及一些種族歧視的政策而憤怒刁唸(馬來西亞有馬來人、華人、印度人,比例約7:2:1,很多政策都是傾向保護馬來人),華人當然不滿但是難以改變現況,因此有些華人會想盡辦法移民,而紐西蘭因為地廣人稀,生活條件優渥,變成一大熱門首選。

但是要拿一紙居留證也不是像吃塊紐西蘭肉派那麼地EASY,通常不是你本身具備有超強專業,像是可以發明機具讓他們以10倍速收割農作物;再來你的才能高到他們公司不用你會倒閉;不然就是你開家店生意好到讓他們的稅收不完但要三年評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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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是失去,還是認知正在失去的事實?

阿玆海默症,或是我們白話一點:「老年痴呆」。這本書的主角─老國王,也是作者的父親所罹患的,就是這種疾病。

作者的家族似乎有著詛咒性的遺傳因子,在開頭的第一段中作者憶起他的祖父和童年的他的互動,已經展開未來他與父親相處的線索。

阿玆海默症並不是致命的絕症,他既不像癌細胞吞噬你的身體組織,也不像血脂肪伺機截斷你脆弱的血管,他緩慢而磨人。他像硬碟裡潛伏的病毒,一點一滴地啃食你的資料庫。首先是一些支微末節的東西,可能是車鑰匙,或是前天鄰居送來的點心;再來是一些新舊的回憶,這些記憶就像是一堆散落的拼圖,失去次序而不停地被拼貼;接著是親友的長相跟年紀,一個他記憶中小女孩為何變成一個男孩母親,這是他想不透的迷團:然後他忘了自己,又或者說他忘了自己擁有過什麼,失去過什麼。

對於患者本身,疾病帶來的,大部分不是痛苦,而是迷惑。他們對於以往輕而易舉的工作,漸漸脫離掌握而困頓,通常他們怪罪於記憶的退化,像是老化的冷氣機開始發出嘎唧的怪聲音,然後他們發起脾氣,或是默然接受。一開始,他們揮刀對抗的,就不是正確的敵人。漸漸的,疾病癱瘓新記憶形成的功能,把患者放在一台壞掉的音響上,跳針似地重複一些行為那些患者認為還沒做/問的事情;接著既有的記憶也因為疾病的侵蝕而損害掩埋,僅存完整的記憶與記憶之間,也產生無法聯繫的縫隙,難以用邏輯或是可以理解的方法串聯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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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背包客,雖然說有工作,特別是工廠工作就應該要惜福,但是T工廠的冷凍包裝工作真的是搞死我了!


6 to 6,每天12個小時的包裝工作,經過冬季海鮮工廠的洗禮,在凌晨低溫0度上下起床梳洗準備上班已經是小菜一疊,但是冷凍庫呆10小時,要把不漂亮的「玉米粒」或「豌豆」挑出來的工作,常常有種讓我想一頭撞死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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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紐西蘭這個魔戒原鄉已經正式步入第3個月,結束第一份海鮮工廠工作,邁入第2個蔬菜包裝工廠工作階段。
中間間隔只有周休2日,這樣的際遇大概是所有想賺錢的背包客夢寐以求的工作運吧(菸~~)

有趣的是,每個背包客幾乎都希望可以作工廠的工作,但是幾乎每個在工廠工作的背包客都在抱怨工作有多愚蠢。
當然,開孔雀蛤、拔水草、螁掉碎殼、清洗機器,的確是一成不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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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大家都說外商公司福利好,工作起來有尊嚴,比起台灣人開的公司,作牛作馬不打緊,薪資福利低到沒人權的感覺。

所以說:外國月亮真的比較圓?

狗屎!!

在來紐西蘭之前,我在網路上連絡一個工頭,他告訴我5/27就可以住進紐西蘭南島Blenheim小鎮的Working Hostel,隔天或隔幾天剛好上工去葡萄園剪枝綁枝。

聽起來超美好的,才放下行李就開始賺旅費,怎麼想都覺得我這人超Lu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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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的書店很有意思,基本上連雜誌也不會向台灣書店一樣小氣巴拉地封起來,而且連Q阿、NME拉都是歐噴的說~~~

在台灣號稱有收集癖達人(哪時封的),在紐西蘭因為經濟與行李的壓力,也只好學大雄一樣站在書架旁看囉~~(希望店長不要拿出雞毛撢子)

NME這期的封面是Matt(yep,Matt from muse,who else?)

講的就是他們睽違5年的Reading and Lees Festival,大致上就是講他們這一年多來老是玩新專輯的東西,已經膩到不行,所以決定這次要重回OOS的風格。

幹!是跟我有仇喔,沒辦法去才要重回OOS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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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聲明一下,我不是要介紹陳綺貞的歌,我沒有這樣的資格。

當我說出:我要去紐西蘭一年,大家都問:為什麼?

為什麼要去一年?為什麼是紐西蘭?為什麼拋下台灣的家人工作?為什麼不好好打算你的未來?為什麼不能好好安定下來?

說真的,這些問題的答案,我一個也沒有。

為什麼要去一年?因為他簽證是一年,我沒得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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